
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
《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》自2005年6月創刊,著重教育領域理論與實務發展等相關議題之研究,共促國內外教育學術交流與品質提升。每年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出版,徵稿範圍包含「師資培育與教師專業發展」、「課程與教學」、「教育政策與制度」(含教育行政、學校行政等)、「教育心理、輔導與測評」(含:教育統計)等領域之原創性論文。所有稿件之審稿辦法比照【國科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】「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」資料庫(TSSCI)之相關規定辦理,2025年繼續榮獲TSSCI評比為第一級核心期刊,歡迎踴躍賜稿。
- 刊期:一年四期
- 創刊年:2005年
- 榮譽:2022 TSSCI 第一級核心期刊;TSSCI 2019年評比證明書(第一級);TSSCI 2017年評比證明書(第一級)
- 收錄:TSSCI、EBSCO、ProQuest
- ISSN:1816-65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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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》( Journal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)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發行之教育學術刊物,著重在教育領域內之研究與發展(R&D )方面相關議題,並推廣國內外教育學術研究與交流。所有稿件之徵、審稿辦法比照「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」資料庫(TSSCI )之相關規定辦理,歡迎踴躍賜稿。
一、徵稿事項
(一)本刊為季刊,全年徵稿,每年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出版,徵稿範圍包含「師資培育與教師專業發展」、「課程與教學」、「教育 政策與制度」(含教育行政、學校行政等)、「教育心理、輔導與測評」(含:教育統計)等領域之原創性論文;自112年1月1日起,改僅以收錄上述四大領域在教育理論、政策與實務興革之研究,期透過各界對教育議題之探究與分析,蒐集並作為國家教育研究院進行教育理論與實務研究之重要參考。
(二)本刊自109年16卷1期開始,新增「研究趨勢評論」專欄。本刊編輯會亦得邀請各領域學者專家針對本刊四大領域的重要議題,以文獻探討或以科學方法,綜合評述該議題研究趨勢,引領各界進一步探究取徑。
(三)所有稿件皆隨到隨審,原則上,編輯部於收稿後五個月內處理完成並告知作者「刊登與否」。
二、投稿原則
(一)請以電腦打字,中英文不拘,中文撰稿文長 以15,000字為原則 ,至多為20,000字 (含中英文摘要、註釋、參考書目、附錄、圖表等),經審查通過之修正文稿字數不得超過22,000字。中文摘要請勿超過500字,英文摘要不超過300字,並列出中英文關鍵字至少各3~5個。如以英文撰稿,請勿超過 12000 字。
(二)來稿請使用線上投稿系統,請有意投稿者至投審稿系統註冊並上傳中英文摘要及全文電子檔(Word或PDF格式),需詳細填列共同作者、服務機關、最高學歷、專長領域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等資訊,俾利編輯部確認身份。
(三)投稿正文及中英文摘要中, 請勿出現任何個人資料 。
(四)來稿文件之註釋(採當頁註方式)及參考書目,請用APA格式最新版。詳細規範可至本期刊網站下載說明文件,或來函(請附回郵信封)至編輯部索取。
(五)稿件經同意刊登,作者須加列英譯之中文參考文獻。相關說明如下:
1.每一筆中文參考文獻請於下方提供該筆之英譯資料並置於“【】”內。
2.若中文參考文獻本身並無英文譯名,作者可自行採取音譯或意譯方式處理。
3.英譯之後的參考文獻格式,請參考APA格式(最新版)之寫作格式。
(六)未依本刊所要求之格式來稿,本刊將逕予退稿。
(七)來稿如未獲採用,本刊將致函作者審查結果,但不寄還稿件,請投稿者自留原稿。
(八)本刊因編輯需要,保有必要之文字刪修權。
(九)兩名作者以上之稿件,應分別列明各人之貢獻。
(十)單一作者單期投稿並不限制1篇,但如當期該作者已通過審查之作品2篇以上,由本刊編輯會決定擇優刊登、刊登篇數及錄用期數;除當期選錄刊登作品外,告知作者通過作品預定刊登之期數並徵得其同意,刊登原則為一年之內。
三、著作財產權事宜
(一)為維學術倫理,請勿一稿多投,如有抄襲,改寫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情況者,由作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(二)本刊授權方式為非專屬授權(Non-exclusive License)予出版單位,來稿一經刊登,需於期限內簽署著作授權利用書掛號回寄編輯部。
四、稿件審查
(一)本刊所有稿件採雙向匿名內外審查制度,由本刊編輯委員聘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二人審查之。經審查委員審查結果屬修正後通過之文章,於作者修改之後再由編輯會決定是否刊登。
(二)凡本刊接受刊登之稿件,得視編輯需要,經編輯會同意後,擇期刊登。
2005.1.18 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
2006.4.17 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
2010.2.8編輯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2011.2.10編輯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2012.8.16編輯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2014.8.25編輯會會議修正通過
2018.9.28編輯會會議修正通過
2019.12.9編輯會會議修正通過
壹、審稿流程
本刊之審查包括預審、初審、複審。
一、預審
主編就來稿之性質、格式、體例及嚴謹程度進行審查。
二、初審
(一)通過預審之文章由編輯會聘請兩位審查人進行匿名審查。
(二)初審意見分為四類:
(1)通過、(2)修正後通過、(3)修正後需經審稿者複審、(4)不通過。審查結果為「通過」或「建議修正後通過」者列為候選刊登名單,並提經編輯會議決刊登。
(三)若兩位審查人意見相差過大時,且其中一位意見為「通過」或「建議修正後通過」意見者,應送第三位審查人審查,本刊將依據第三位審查人之意見決定是否刊登。
(四)兩位審查人意見為「修正後需經審稿者複審」及「不通過」者,予以退稿。
三、複審
(一)若審查人建議為「修正後通過」及「修正後需經審稿者複審」之文章,本刊將請作者修改,作者須於二周內寄回,並隨文附上「修改、答辯相關說明」,本刊將把修改之稿件及此說明文件交由主編或原審查人進行複審;本刊將根據複審意見提經編輯會議決刊登。
(二)所有通過複審之論文列為候選名單,並交由編輯會討論收錄之期數。
四、審查迴避
(一)本刊之編輯會成員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現職人員以作者身分投稿,不得參與審稿流程(預審、初審及複審)。
(二)本刊當期主編以作者身分投稿,由總編輯指定代理人進行預審。
(三)投稿作者未經編輯會主席同意,不得參與擬收錄文稿之討論事項。
(四)編輯會聘請審查人時,應考量專長之符合性及研究表現優良者,宜避免審查人與作者有下列關係:
1.近三年曾任職同一系、所、科或單位。
2.近三年曾有指導博士、碩士論文之師生關係。
(五) 已獲聘請之審查人,如自行發現與該文作者有以下利害關係、宜予迴避,請速與本刊編輯人員聯絡:
1.近二年發表論文或研究成果之共同作者。
2.審查論文時有共同執行研究計畫。
3.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。
4.與該文有利益衝突之可能。
(六)審查迴避事項如有疑義,由編輯會議決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「審查迴避名單」可由作者提出 2~3 名作為主編預審推薦參考。
(二)同一作者(包含共同作者),其作品以一年刊登一次為原則;特殊情況則於編輯會上提案討論。
(三)於正式出版前:
1.如發現違反學術倫理情況,由編輯會召開會議共同商議處理方式。
2.如論文存有限期內無法改善之問題,授權由該期主編決定處理方式。
(四)為確保作者權益,編輯部聯絡審查人時明確告知:審查回件期限以一個月回函為原則;若回件時間逾一周以上,即報告主編並另行推薦審查人。
(五) 同一文稿,退稿後半年內不宜連續投稿。
貳、稿件刊登
經審查為「通過」、「修正後通過」及經評審為「修正後需經審查者複審」後經原審查人複審通過之稿件,將提請編輯會進行刊登確認,通過後本刊將寄發「接受刊登證明」及「出版同意授權書」,以利文章刊登出版。
參、撤稿作業原則
一、作者應以書面掛號方式,提出撤稿申請。
二、對凡已進入初審階段之稿件,若作者提出撤稿申請,本刊一年內不接受投稿。
